吴晓青指出,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形势令人担忧,生态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国家生态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环境污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态赤字扩大,消弱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物种资源破坏,制约人类社会长远发展。自然灾害频发,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
吴晓青指出,中国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原因,更有人为因素,主要是长期沿袭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同时,一些地方的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薄弱,重开发轻保护、重建设轻管护,也是造成生态恶化的重要原因。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一要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要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从源头上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对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法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这样的限制开发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对重点开发区域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经济规模。对优化开发区域要改变依靠大量占用土地、大量消耗资源和大量排放污染物来实现经济较快增长的模式,提升产业结构层次。通过分区定位,分区开发,分区管理,有目的地约束人们的经济社会行为,改善人与自然环境的矛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二要完善生态保护政策法规, 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要坚持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方式,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态保护经济政策体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制定下游对上游、开发区域对保护区域、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受益人群对受损人群以及自然保护区内外的利益补偿政策,积极探索建立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享机制,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解决生态保护资金短缺问题。要制定综合性的生态保护法,同时,还要抓紧研究制订有关生态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如《自然保护区法》、《生物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条例》等,这样才能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三要建立生态监测评价体系,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建立国家生态安全的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掌握国家生态安全的现状和变化趋势,为国家提供相关的决策依据。制定国家生态安全的评价标准,对国家生态安全状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定期发布国家生态安全状况,让全社会直观、形象地了解我国的生态环境状况,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状况,建立和完善适应当地的生态安全预警和防护体系。
四要强化资源开发环境监管,防止人为生态破坏。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原则,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防止生态破坏。要依法加强对水、土地、森林、草原、矿产、海洋、旅游等自然资源开发规划和项目的环境管理,切实加强中小型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要严格控制破坏地表植被的开发建设活动,重点控制农牧交错区的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要加大生态保护的执法力度,对一些涉及面广的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环保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行动,联合查处。
五要提高全民生态安全意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要提高人们的生态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开展生态安全教育和宣传,使每一个公民都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从一点一滴做起,积极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及其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生态安全意识,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伟大事业。
《新闻通稿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