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未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案)
当事人名称: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7664428755X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凤城街道益港路9号
我部(国家核安全局)于2025年3月6日至12日以及2025年6月9日至13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核安全违法行为:
一、未开展验证就关闭了纠正措施要求
2024年2月13日,你公司质量检查人员在廉江核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钢制安全壳筒体一环车间日常检查发现,附板C048焊接位置错误;2024年4月9日,你公司质量检查人员日常检查再次发现附板T39焊接位置错误,针对这两个同类问题,你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开启了纠正措施要求(LJ1-GV12-GAQ-SPEMA0020),要求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二三”)排查廉江核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钢制安全壳现场所有附板焊接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024年5月31日,中核二三提交了排查报告,中核二三仅对钢制安全壳一环的机械贯穿件和电气贯穿件上的附板焊接位置是否正确进行了排查,未排查所有已焊接完成的附板位置的正确性,排查内容与要求不符,你公司质量检查人员未对中核二三的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就关闭了纠正措施。
该行为违反了你公司《廉江核电项目部质量保证大纲》(第4版,2023年9月21日发布)第11.3规定“纠正措施要求、观察意见报告的发起方负责跟踪纠正行动实施,验证纠正行动的执行情况,并按时关闭”;《纠正措施管理程序》(第4版,2024年5月27日发布)5.1 第2)条“质量管理部经理(副经理)负责指派人员跟踪纠正和纠正措施执行情况,验证并审查责任单位/部门纠正措施的制定过程、执行结果或客观证据”;《分包商管理程序》(第2版,2024年1月16日发布)5.2 第4)条“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分包商施工现场进行日常质量保证监督,对发现的有损质量的情况,及时与分包商相关人员沟通并开启质量文件,要求分包商进行纠正,并验证纠正措施的效果”。
二、未对承包商施工活动和工艺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你公司廉江核电厂项目部质量管理部对中核二三廉江核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钢制安全壳施工活动开展了现场质量巡检工作,巡检主要内容包括焊接活动质量、日常质量隐患、插入板焊缝焊接返修情况、发起的纠正措施或观察意见报告整改情况,但该期间质量巡检未覆盖廉江核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钢制安全壳二环筒体附板施工区域,未对承包商施工活动和工艺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该行为违反了你公司《廉江核电项目部质量保证大纲》(第4版,2023年9月21日发布)第3.2.5条“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监督、监查、检查……,以项目质保大纲和各类质量保证程序为依据,组织开展质量监督、监查、检查工作……,负责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在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对工艺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质量控制程序》(第0版,2023年12月29日发布;第1版,2024年6月26日发布)6.5.2 第2条“施工过程控制:质量管理部通过消点检查、验收(在质量计划上设置质量控制H/W/R点)和日常巡检结合的方式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控制”;《质量控制程序》(第1版,2024年6月26日发布)6.6“日常巡检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现场物项成品保护、油漆涂装、组装焊接过程是否符合程序、方案或工艺评定等要求,施工记录的填写是否完整、规范,计量器具是否在标定有效期内等。日常巡检周期,每周至少进行1次”。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你公司uedbet体育廉江核电1号机组钢制安全壳筒体二环附板位置错误的事件报告和相关合同、说明材料、调查询问笔录、质量保证大纲、管理程序、质量检查记录等。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十七条uedbet体育“核设施营运单位和为其提供设备、工程以及服务等的单位应当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有效保证设备、工程和服务等的质量,确保设备的性能满足核安全标准的要求,工程和服务等满足核安全相关要求”的规定。
我部(国家核安全局)于2025年7月9日以《核安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环法字〔2025〕30号)告知你公司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你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你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发函表示对告知书中处罚意见内容无异议,不进行陈述、申辩,不申请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uedbet体育“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整顿:……(二)核设施营运单位或者为其提供设备、工程以及服务等的单位未建立或者未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的;……”的规定,综合考虑该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以及你公司配合调查取证等情况,我部(国家核安全局)现责令你公司在15日内,对中核二三开展的所有已焊接完成的附板位置正确性的排查和整改情况重新进行验证;对廉江核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钢制安全壳二环筒体施工区域进行巡检,对承包商施工活动和工艺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处84.4万元罚款。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部(国家核安全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部(国家核安全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uedbet体育
2025年7月25日
抄送:uedbet体育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uedbet体育办公厅2025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