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 范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员辐射安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核技术利用新、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和退役项目终态验收的验收工作程序、验收自查、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和后续工作等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