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提高通风消声器产品质量水平,指导通风消声器产品的研制和生产,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通风消声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通风与空调工程配套使用的消声器。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通风消声器》(HJ/T 16—1996)废止。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通风消声器(HJ2523-2012代替 HJ/T 16—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