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3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陶瓷砖(板)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陶瓷砖(板)产品放射性、产品中可溶性重金属含量提出了限量要求,并对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渣的回收利用率和工艺废水回用率提出了要求。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陶瓷砖(板)(HJ 297—2021代替 HJ/T 297—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