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控制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噪声排放,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将“三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将“四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货车”。 本标准规定了两个实施阶段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的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